2018年8月18日 星期六

國民年金,讓有錢人去繳就好。


國民年金業務和勞保年金業務都是同一個集團辦理的,為何稱他們為集團?因為他們推銷業務的方法就像詐騙集團或金光黨。所以每次收到繳款單及內附宣傳單,我都看完就扔掉,我一塊錢都沒繳過。
他們的宣傳單上有時會寫:
    你繳的保費只有6成,政府幫你出4成,你若不繳,就會損失4成

如果政府有幫我繳4成保費,那我10年沒繳,就把政府幫我繳的部分,折算成4年年資給我就好了。20年沒繳,就折算成8年的國保年資給我,依此類推。
雖然我是符合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2倍,補助1/4的人。我也不會去申請。因為不管是一月932元或699元,甚或一月100元,我都不會繳。所以要欠就欠多一點,欠多一點,我更不會去補繳。100元對我目前及65歲前的生活有助益,領國民年金65歲後的生活並無助益,因為65歲自有勞保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可領。一毛錢就可逼死英雄好漢,所以100元對沒有工作的人是非常重要,更何況1932元。。
   今年是國保開辦第10年,宣傳單又說:
     欠費超過10年,就不能選擇A(較優方式) 領取,期限內補繳就可保障權益

這些人在推銷業務,常使用詐術,講話只講一半,並隱匿重要部分不講。讓民眾誤以為,只要10年內去補繳,就可選擇A(較優方式) 領取因此受騙而去繳納。
事實上,就算你國民年金都正常繳納,只要是你,將來還要領勞保年金,你就不能選A(較優方式) 領取。他們沒有誠實傳遞訊息,所以我才說他們像詐騙集團。
其它宣傳如:
          「繳國民年金優點:65歲起可按月領年金一輩子」

 滿25歲沒工作的人就要繳國民年金,一直繳到65歲,所以國民年金是繳一輩子,不是領一輩子。我大嫂繳國民年金7-8年,領不到一年就肺癌死了,所以我大嫂繳國民年金是賠錢的。
如果一個人剛滿65歲沒多久就死了,他繳國民年金肯定是賠錢。65歲之前死,還領比較多。喪葬給付就有91410元。65歲以後死,就無喪葬給付可領。
至於遺屬年金更不用想。當一個人65-66歲死,她那裡還會有「未成年」子女。(除非她60歲才生子)。至於配偶原本就有他自己的國民年金,當身分符合國民年金及遺屬年金的請領資格時,僅能擇一領。
所以我樓上一個寡婦就會抱怨,繳費時繳兩份(老公及老婆各一份) 。領時只能領一份。老公先死不能領,遺孀不能領自己的國民年金,又領遺屬年金,僅能擇一領。
所以國民年金值不值得繳,應先看看別人賠錢的案例。
其它宣傳還有:
       「繳國民年金優點:享有喪葬給付、生育給付、老年年金給付」

喪葬給付是91410元。國民年金開辦時,我42.6歲,我若繳國民年金繳到65歲,大概要繳25萬元 (以後保費還會調高)
我才不會頭腦壞掉,為了領9萬,去繳25萬。
尤其喪葬給付並不是我們本人在領。我們本人必須先死,才有這項給付。因為他們的宣傳都是以較少的錢,誘騙我們去繳更多的錢,所以我才說他們好像金光黨。
而生育給付,對大多數中高齡,及沒結婚的人並無用處。
最後就是老年年金給付。當我滿65歲,我領勞保年金,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就好了,我領國民年金幹什麼?

沒有工作的人,身邊更要多留一些錢,而不是把錢拿去繳國民年金。如果你65歲之前的生活費都還沒準備好,就不要浪費錢去繳65歲之後的生活費。免得這些負擔把你拖得讓你反而活不到65歲。若你能活超過65歲,不用怕窮,只怕不夠窮。

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

勞保年金延後領等於是我們拿自己的本金跟勞保局換利息。

勞保年金領一個月,等於賺一個月。你一年(12個月不領)5(60個月不領),當你開始領時,勞保局雖會加給你延後一年或五年,4%20%的金額,但是此時你也只能領一個月及加4-20%的金額。你前面12個月或60個月沒領的錢,勞保局並不會給你。所以延後領等於是我們拿一年12個月的年金跟勞保局換4%加發金額。這樣「延後領」怎麼能算有領比較多。
就像你在工作,薪水每月10000元,老闆叫你五年不要領薪水,第6年薪水才能算你12000元的意思。這樣你會接受嗎?

年金延後領,而不吃虧、反領較多的先決條件,是你必須活超過一定歲數。
以延後五年領為例,人要活超過85-95(因為法定請領年金年齡不同,有60歲到65),如此延後領的人,才能算比正常領、或提早5年領的人,有領比較多。若85-95歲之前就死了,延後領者所領的錢,反而比那些正常領、或提早5年領的人,領的更少
所以勞保年金,應該提早領比較好。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什麼時候會死。錢要領的到、花的到,或是掌控的到,才是你的。
年金選擇延後領,會領較多,也必須是人活超過85-95歲以後的事,對快90歲的人來說,就算每月可領較多,也已經沒有意義。
勞保年金如何領,比較好。我們的利益和勞保局的利益是相反的。對我們有利,對勞保局必定不利。因為錢是勞保局要支付給我們的。所以不要相信勞保局及其職員宣傳或推薦的年金領取方法是能領最多的。他們是不可能宣傳或推薦對自己不利的年金領取方式。
以前一個大我14歲的朋友跟我說:勞保局的人跟她說,勞保年金延後領,可以領較多,就像是儲定存的。所以她要延後領。
年金延後領,可以領較多,是我們要犧牲1-5(12-60個月)的年金不領,去換才有,這跟儲定存的怎麼會是一樣?
國人平均壽命是82歲,但是平均壽命並不等於我們自己的壽命。有人50-70歲中間就得癌死了,或冬天幾個寒流下來,就聽到很多人猝死。人若不非常注意自己身體健康狀況的話,仍有可能隨時會死。
正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死,所以當可以領年金時,就應趕快領。就算我們將來會活到90歲或100歲,我們也無須後悔,當初年金為何沒選「延後領」,現在就可領較多。因為領太多,對90歲以上老人並無用處。
當人逐漸變老,對金錢的觀念應該是「夠用」就好。「年金」就是人還活著時才能領的錢。所以當你還活著時,能領就趕快領,無須太計較那一種方式可領比較多,因為自己的壽命如何,是無法事先得知。
勞保局喜歡向民眾宣傳及推銷「延後領」,聲稱如此可以領較多。但勞保局並不會向民眾說實話,如「延後領」可以領較多,必須是你活超過一定歲數(85-95)。或說「延後領」,又越早死,你將領最少。
年紀越大,存活人數就會越少,領的人就會越少。對勞保局有利,所以為什麼勞保局喜歡推銷「延後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