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 星期二

勞保年金延後領等於是我們拿自己的本金跟勞保局換利息。

勞保年金領一個月,等於賺一個月。你一年(12個月不領)5(60個月不領),當你開始領時,勞保局雖會加給你延後一年或五年,4%20%的金額,但是此時你也只能領一個月及加4-20%的金額。你前面12個月或60個月沒領的錢,勞保局並不會給你。所以延後領等於是我們拿一年12個月的年金跟勞保局換4%加發金額。這樣「延後領」怎麼能算有領比較多。
就像你在工作,薪水每月10000元,老闆叫你五年不要領薪水,第6年薪水才能算你12000元的意思。這樣你會接受嗎?

年金延後領,而不吃虧、反領較多的先決條件,是你必須活超過一定歲數。
以延後五年領為例,人要活超過85-95(因為法定請領年金年齡不同,有60歲到65),如此延後領的人,才能算比正常領、或提早5年領的人,有領比較多。若85-95歲之前就死了,延後領者所領的錢,反而比那些正常領、或提早5年領的人,領的更少
所以勞保年金,應該提早領比較好。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什麼時候會死。錢要領的到、花的到,或是掌控的到,才是你的。
年金選擇延後領,會領較多,也必須是人活超過85-95歲以後的事,對快90歲的人來說,就算每月可領較多,也已經沒有意義。
勞保年金如何領,比較好。我們的利益和勞保局的利益是相反的。對我們有利,對勞保局必定不利。因為錢是勞保局要支付給我們的。所以不要相信勞保局及其職員宣傳或推薦的年金領取方法是能領最多的。他們是不可能宣傳或推薦對自己不利的年金領取方式。
以前一個大我14歲的朋友跟我說:勞保局的人跟她說,勞保年金延後領,可以領較多,就像是儲定存的。所以她要延後領。
年金延後領,可以領較多,是我們要犧牲1-5(12-60個月)的年金不領,去換才有,這跟儲定存的怎麼會是一樣?
國人平均壽命是82歲,但是平均壽命並不等於我們自己的壽命。有人50-70歲中間就得癌死了,或冬天幾個寒流下來,就聽到很多人猝死。人若不非常注意自己身體健康狀況的話,仍有可能隨時會死。
正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死,所以當可以領年金時,就應趕快領。就算我們將來會活到90歲或100歲,我們也無須後悔,當初年金為何沒選「延後領」,現在就可領較多。因為領太多,對90歲以上老人並無用處。
當人逐漸變老,對金錢的觀念應該是「夠用」就好。「年金」就是人還活著時才能領的錢。所以當你還活著時,能領就趕快領,無須太計較那一種方式可領比較多,因為自己的壽命如何,是無法事先得知。
勞保局喜歡向民眾宣傳及推銷「延後領」,聲稱如此可以領較多。但勞保局並不會向民眾說實話,如「延後領」可以領較多,必須是你活超過一定歲數(85-95)。或說「延後領」,又越早死,你將領最少。
年紀越大,存活人數就會越少,領的人就會越少。對勞保局有利,所以為什麼勞保局喜歡推銷「延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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