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8日 星期六

國民年金,讓有錢人去繳就好。


國民年金業務和勞保年金業務都是同一個集團辦理的,為何稱他們為集團?因為他們推銷業務的方法就像詐騙集團或金光黨。所以每次收到繳款單及內附宣傳單,我都看完就扔掉,我一塊錢都沒繳過。
他們的宣傳單上有時會寫:
    你繳的保費只有6成,政府幫你出4成,你若不繳,就會損失4成

如果政府有幫我繳4成保費,那我10年沒繳,就把政府幫我繳的部分,折算成4年年資給我就好了。20年沒繳,就折算成8年的國保年資給我,依此類推。
雖然我是符合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2倍,補助1/4的人。我也不會去申請。因為不管是一月932元或699元,甚或一月100元,我都不會繳。所以要欠就欠多一點,欠多一點,我更不會去補繳。100元對我目前及65歲前的生活有助益,領國民年金65歲後的生活並無助益,因為65歲自有勞保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可領。一毛錢就可逼死英雄好漢,所以100元對沒有工作的人是非常重要,更何況1932元。。
   今年是國保開辦第10年,宣傳單又說:
     欠費超過10年,就不能選擇A(較優方式) 領取,期限內補繳就可保障權益

這些人在推銷業務,常使用詐術,講話只講一半,並隱匿重要部分不講。讓民眾誤以為,只要10年內去補繳,就可選擇A(較優方式) 領取因此受騙而去繳納。
事實上,就算你國民年金都正常繳納,只要是你,將來還要領勞保年金,你就不能選A(較優方式) 領取。他們沒有誠實傳遞訊息,所以我才說他們像詐騙集團。
其它宣傳如:
          「繳國民年金優點:65歲起可按月領年金一輩子」

 滿25歲沒工作的人就要繳國民年金,一直繳到65歲,所以國民年金是繳一輩子,不是領一輩子。我大嫂繳國民年金7-8年,領不到一年就肺癌死了,所以我大嫂繳國民年金是賠錢的。
如果一個人剛滿65歲沒多久就死了,他繳國民年金肯定是賠錢。65歲之前死,還領比較多。喪葬給付就有91410元。65歲以後死,就無喪葬給付可領。
至於遺屬年金更不用想。當一個人65-66歲死,她那裡還會有「未成年」子女。(除非她60歲才生子)。至於配偶原本就有他自己的國民年金,當身分符合國民年金及遺屬年金的請領資格時,僅能擇一領。
所以我樓上一個寡婦就會抱怨,繳費時繳兩份(老公及老婆各一份) 。領時只能領一份。老公先死不能領,遺孀不能領自己的國民年金,又領遺屬年金,僅能擇一領。
所以國民年金值不值得繳,應先看看別人賠錢的案例。
其它宣傳還有:
       「繳國民年金優點:享有喪葬給付、生育給付、老年年金給付」

喪葬給付是91410元。國民年金開辦時,我42.6歲,我若繳國民年金繳到65歲,大概要繳25萬元 (以後保費還會調高)
我才不會頭腦壞掉,為了領9萬,去繳25萬。
尤其喪葬給付並不是我們本人在領。我們本人必須先死,才有這項給付。因為他們的宣傳都是以較少的錢,誘騙我們去繳更多的錢,所以我才說他們好像金光黨。
而生育給付,對大多數中高齡,及沒結婚的人並無用處。
最後就是老年年金給付。當我滿65歲,我領勞保年金,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就好了,我領國民年金幹什麼?

沒有工作的人,身邊更要多留一些錢,而不是把錢拿去繳國民年金。如果你65歲之前的生活費都還沒準備好,就不要浪費錢去繳65歲之後的生活費。免得這些負擔把你拖得讓你反而活不到65歲。若你能活超過65歲,不用怕窮,只怕不夠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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